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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是个好东西——专访王卫东律师

[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08-6-18 10:22:02] 关注度: 热门标签:

    ● 大胆的策略和有效的实施会给股东带来利益,但这需要一个具有高度创造性和工作动力的团队,上市公司的董事在这方面对管理者的施压强度通常不及PE身份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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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E在本质上有股东利益至上的理念。强调利益相关者是在企业成功之后的事,现阶段的中国企业还是应该支持为股东利益服务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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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欧洲大多数PE交易中,创造的价值有63%来自公司的卓越业绩,32%来自市场升值或财务杠杆,5%来自套利活动,总体上来讲,PE确实制订并有效实施了公司价值再造计划。现在有许多明智的美国公司开始按照PE的做法管理公司。 经理人俱乐部

    2007年12月20日,美国著名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PE)凯雷集团宣布2100万美元投资上海迪欧餐饮公司,这是凯雷在中国投资的第二家餐饮连锁企业。“它的这些投资都很出色。”王卫东对记者说,“我很关注凯雷,因为它的三个创始人有两位是我芝加哥大学的校友。作为一家成功的PE公司,凯雷也是毁誉各半,既有人说它是‘野蛮人’也有人说它是‘价值创造者’,我觉得这些都不是问题。作为一名专注于VC和PE行业的律师,我想衡量PE公司的价值,关键应该是它到底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什么。” http://www.manager8.com

    王卫东律师于1988年赴美留学,获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在加入德恒律师事务所之前,他在全球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盛德(SidleyAustin)律师事务所芝加哥总部工作,曾参与通用电气(GE)以及金佰利(Kimberly-Clark)等美国公司的并购活动。2002年回国后,王卫东一直活跃在投资领域,对于新资本给中国公司治理和管理理念带来的冲击颇有研究。 http://www.manager8.com

    事实上,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来看,公司及相关人的共同利益是中国公司治理理念的基础。上世纪末“海归”当政潮起之时,美国式的股东利益最大化曾盛极一时,但最后也仅是一种坊间提法,并未出现在中国的任何法律法规中。如今,PE和VC(风险投资)在国内盛行,PE创造高收益的方法和途径,能否给国内上市和未上市企业的董事和高管层带来某种启示?PE所倡导的股东主义是否会再次冲击中国的公司治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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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国内外有很多人认为私募基金之所以能获得超额收益,是由于他们通过和被收购公司管理层之间的共谋交易、高额贷款或IPO定价过高,从你在美国并购行业的经历来看,事实是否如此呢? 经理人俱乐部

    王卫东:我不太同意这种观点。这些不好的名声大多产生于1980年代,当时,美国社会收购盛行,不仅私募基金参与了,大量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机构都参与了一些恶意并购。现在大家熟知的敌意收购、反收购、反兼并、毒丸,白衣骑士等技巧,也都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当时,迈克尔·米尔肯(MichaelMilken)发明了垃圾债券(JunkBond),它本身也是一种融资手段,但通过这个来做恶意收购,就造成蛇吞象的现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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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任何问题,总是会有正反两种意见。如果某家上市公司管理不好,价值一直被低估,那么为什么不可以收购它呢?公司治理中存在代理成本,公司管理层与公司股东之间利益也不是永远一致的,那么怎样才能让管理层最大地发挥作用来提高股东价值呢?一种方式就是管理层做得 经理人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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