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主页>学院>管理培训>财务税法>阅读资讯: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重点条款解析与财务操作中的应用高级研修班

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重点条款解析与财务操作中的应用高级研修班

[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08-4-23 07:55:49] 关注度: 热门标签:
一、培训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已经审议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它和企业所得税法一起,成为2008年1月1日后规范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配套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国税发〔2007〕10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97号)以及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0号),对企业所得税相关制度进行大幅调整。在加强征管力度的同时,也给出了更多的优惠政策。企业如何利用好新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节约所得税缴纳金额,“规避涉税风险”、“对所得税进行合法筹划节税”是企业必须直面的问题。
●怎样运用正确的方法和技巧递延企业利润?
●怎样利用财税体系和纳税体系的差异进行帐务调整?
●纳税申报和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应注意哪些问题?
●怎样掌握企业节税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了解新旧条例的差异,把握新条例与新税法及所得税准则之间的关系,充分解读新条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促使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减轻税收负担,降低运作成本,提高规避风险的能力,北京百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与中企培训网决定举办“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重点条款解析与财务操作中的应用高级研修班”,帮助企业在新法实施后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政策如何衔接、费用税前扣除、涉外企业优惠、关联交易、反避税措施等问题上进行全面阐述和现场解答,做好2007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同时做好2008年纳税方案的设计,为纳税人创造更多的财务价值。
http://www.manager8.com

二、研修内容
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析及节税筹划
(一)实施条例重点条款解析一:纳税人变化及其筹划
       1.借助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空间;
       2.独资、合伙、公司制企业设置选择;
       3.分公司与子公司设置的选择;
       4.利用“避税地”避税注意的问题;
       5.典型案例分析。
    (二)实施条例重点条款解析二:如何充分运用新法的税收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之“扩大”:
       1.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析与运用指南;
       2.企业投资于环保、节能、安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3.扩大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优惠政策之“保留”:
       1.保留对农林牧渔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经理人俱乐部


       2.保留对基础设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3.保留小型微利企业照顾性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适用性分折。
      优惠政策之“替代”:
       1.劳动服务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替代性分析;
       2.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替代性分析;
       3.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替代性分析。
      优惠政策之“过渡”:
       1.经济特区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2.西部大开发地区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优惠政策之“取消”:
       1.取消生产性外资企业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分析;
       2.取消产品主要出口的外资企业减半征税优惠政策分析;
       3.新法(国务院细则)有可能保留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http://www.manager8.com
    (三)实施条例重点条款解析三:收入确认变化及其筹划
       1.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
       2.不征税收入是如何确认的;
       3.视同销售业务涉税处理和筹划;
       4.各类促销方式的涉税和筹划;
       5.补贴收入涉税处理和筹划;
       6.非货币性交换涉税处理和筹划;
       7.企业接受捐赠涉税处理和筹划;
       8.销售折扣涉税处理和筹划。
    (四)实施条例重点条款解析四:税前扣除变化及其筹划
       1.税前扣除的条件与原则;
       2.计税工资扣除的变化及其筹划;
       3.捐赠的扣除标准及其筹划;
       4.差旅费扣除方法及其筹划;
       5.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标准及其筹划; 经理人俱乐部
       6.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的标准及其筹划;
       7.资产税务处理方法变化及其筹划;
       8.不得税前扣除的八大项目。
    (五)实施条例重点条款解析五:特别调整事项及其筹划
       1.转让定价在税收筹划中的作用;
2.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              
       3.关联业务认定及税务机关调整方法;
4.关联企业业务调整的时限和具体方法;
5.关联方交易纳税筹划实例。
第二部分: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税收业务中常见难点、疑点问题解析(部分)
1.工资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广告费支出、招待
  费支出、准备金等具体扣除办法;
       2.外资企业向外国投资者派发股息预提税规定;
       3.特别纳税调整及法律责任解析;
       4.资产的税务处理扣除具体规定及具体扣除范围及标准;
职业经理人俱乐部

       5.非居民企业可进行税额抵免的条件;
       6.新税法与国际税收协议的协调;
       7.“应纳税所得额”与“收入总额”的区分。
第三部分:新准则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
1.资产类科目汇算清缴政策变化与安全节税空间;
2.负债类科目汇算清缴政策变化与安全节税空间;
     3.权益类科目汇算清缴政策变化与安全节税空间;
     4.损益类科目汇算清缴政策变化与安全节税空间;
     5.账务调整方法。
三、主讲专家
石彦文  《企业所得税法》百朗教育特约培训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
刘心一  《企业所得税法》百朗教育特约培训师,原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所长、研究员。
张学旦  《企业所得税法》百朗教育特约培训师,财政部科学研究所税收 研究室主任。
刘德春  《企业所得税法》百朗教育特约培训师,会计师、审计师、注册税务师、中国高级纳税筹划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前辅导讲师;中国财务总监税务筹划特聘讲师;多次受聘于税务稽查局、海关缉私局、经济警察等财税专题讲座。
经理人俱乐部

(每次培训从以上专家中选配,以实际通知到会专家为准)
四、培训对象
全国各企事业单位领导、财务总监、财务主管、总会计师、总税务师、财务经理、财务处(部、科)长、审计处长、主管会计等。
五、时间安排及报到地点
5月23日至5月26日         地点:郑州市
(23日全天报到,24日、25日全天授课,26日结束)
5月21日至5月24日         地点:太原市
(21日全天报到,22日、23日全天授课,24日结束)
5月16日至5月19日         地点:秦皇岛市
(16日全天报到,17日、18日全天授课,19日结束)
会务组根据各单位回传报名回执表,于开班前一星期用传真的形式通知报到地点、乘车路线及注意事项等。
六、费用及报名方法
1.费用:参会人员需交学费1300元,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报名方法:请将报名回执传真至(010)51726558或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29层培训中心   刘菲收 
邮编:100086          职业经理人俱乐部
联系电话、联系人:(0)13426161214  刘菲
网上报名:liufei1861@126.com


收藏本文 打印 打印本文  推荐本文 告诉好友 

文章点击排行

资讯

培训

图集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