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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08-4-28 06:02:16] 关注度: 热门标签:
第一章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沈阳药科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本科(含专升本)办学地点:沈阳药科大学,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邮编110016;高职专科办学地点:沈阳药科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11-1号,邮编:110026。


第一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第二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三条 学习年限:学制4年,学习年限为4-6年;学制5年,学习年限为5-7年;专科(高职)学制3年。


第四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1.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3.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60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50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1303万元,图书67.89万册。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08年招生计划总数:2140人,其中面向省内招生1000人,面向省外招生1140人,面向省内招收高中毕业生940人。


我校所有本专科专业只招收英语(Q吧)语种考生,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http://www.manager8.com




第三章 专业设置


第七条 我校本专科专业设置情况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100803 药物制剂 4年 理工 工学
100801 药学 4年 理工 理学
100801 药学(英语) 5年 理工 理学
100801 药学(日语) 5年 理工 理学
10080 基础药学基地班 4年 理工 理学
081102 制药工程 4年 理工 工学
071401 环境科学 4年 理工 理学
070302 应用化学 4年 理工 理学
100802 中药学(日语) 5年 理工 理学
100802 中药学 4年 理工 理学
100806 中药资源与开发 4年 理工 理学
100801 药学(食品药学方向) 4年 理工 理学
100801 药学(临床药学方向) 4年 理工 理学
081801 生物工程 4年 理工 工学
07041 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技术制药) 4年 理工 理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 4年 理工 经济学
110201 工商管理(医药) 4年 理工 管理学
110202 市场营销(医药) 4年 理工 管理学
100810 药事管理 4年 理工 管理学
530305 药物制剂技术 3年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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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301 药学(药物分析与检验) 3年
530403 药品经营与管理 3年
630302 中药(中药应用技术) 3年
530209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制药设备) 3年
580112 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 3年
580304 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 3年


第四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第八条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药科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药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药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达到沈阳药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加注“专升本”字样。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费收费标准:本科专业基础药学基地班、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技术制药)专业5500元/学年·人,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工商管理(医药)、市场营销(医药)、药事管理专业4800元/学年·人,其他专业5200元/学年·人;高职专科专业中药(中药应用技术)4800元/学年·人,其他专业5000元/学年·人。 http://www.manager8.com


第十一条 住宿费收费标准:本科700-1200元/学年•人,高职专科500元/学年•人,最终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


第十二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第六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2008年我校在辽宁省一批A段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我校根据生源省份的调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控制在我校录取省份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以内,辽宁省投档比例为105%。进档考生以“专业清”(专业志愿优先)即以考生填报专业的顺序择优录取确定每位考生的专业,如考生高考(Q吧)分数相同,参考理科综合科目成绩和考生的相关特长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第十四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满时,再按规则录取第二志愿以及其他志愿的考生,无志愿级差;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第十五条 对于有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我校依据考生高考原始分数安排确定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国家规定政策照顾的考生。 经理人俱乐部


第十六条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对考生进行体检。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不宜报考我校各专业。




第七章 新生入学


第十七条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和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通报。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期间,学校为特困生开通了“绿色通道”,特困学生持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可现场申请缓交学费并及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校内勤工助学和特困补助为辅、减免学费和社会爱心助学为补充的特困生资助体系,能够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其 它


第二十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设立了沈阳药科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些关心药学教育事业发展的医药企事业和有识之士还在我校设立了企业奖学金,如:亚洲基金会的CROSSLINK基金会奖学金、国际特品(香港)有限公司的“ISP”奖学金、巴斯夫维生素有限公司的“BASF”奖学金、上海信谊药业有限公司的信谊奖学金、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联邦奖学金等10余种专项奖学金,奖学金覆盖面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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