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关于定向生录取。学校只与提出培养定向就业人才的单位签订用人需求协议书。定向生的录取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21、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工作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见《华东理工大学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实施方案》。
22、关于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第二学士学位的录取工作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见《华东理工大学2008年知识产权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五、奖(贷)学金 23、学校鼓励学生成才,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如课程综合奖学金、单项奖、特长生奖和计划外奖学金等。
24、为保证不让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辍学,学校按教育部、财政部、上海市等的规定做好学生贷款和各类帮困助学工作。
六、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25、学校全称:华东理工大学
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 邮政编码:200237(徐汇校区)
主页:www.ecust.edu.cn/
招生网:zsb.ecust.edu.cn/
招生办电子信箱:zsb@ecust.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1-64252763
经理人俱乐部 招生监督电话:021-64252688
七、招生章程的解释
26、本章程由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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