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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08-4-28 06:26:40] 关注度: 热门标签:


  九、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十、组织机构

  1、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决定招生有关问题。

  2、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是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

  3、浙江大学招生监察工作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电话:0571-88981497。

  十一、学费及住宿费

  1、学费: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软件工程专业第一至第二学年每生每学年4800元,第三学年每生每学年16000元,第四学年每生每学年10000元。每学年按所修学分结算一次,其与预收款的差额和下一学年的预收学费一并收取。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

  2、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 经理人俱乐部

  十二、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址:zdzsc.zju.edu.cn。

  2、浙江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

  3、浙江大学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8。

  4、E-mail:zsc@zju.edu.cn

  十三、其他

  本章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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